松原市2014年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情况
来源: 时间:2015-03-09
 

一、基本情况

吉林省扶余县长春岭地区油页岩矿详查(二)(勘查许可证号:T22120081201020174)、吉林省扶余县长春岭地区油页岩矿详查(一)(勘查许可证号:T22120081201020258)、吉林省松原市大洼油页岩矿普查(一)(勘查许可证号:T22120120601046173)、吉林省扶余县三井子油页岩矿详查(一)(勘查许可证号:T22120120601046174)、吉林省扶余县三井子油页岩矿详查(二)(勘查许可证号:T22120120601046175)。

以上5个勘查项目探矿权人均为吉林省光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勘查单位均为吉林省地质调查院。且均为探矿权保留项目,已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按照有关规定,矿权保留期间不能进行任何勘查活动,停止最低勘查投入。

吉林省松原市查干湖旅游开发区(北区)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勘查许可证号:T22120131201048847)、吉林省松原市查干湖旅游开发区(南区)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勘查许可证号:T22120131201048848)。

以上2个地热勘查项目探矿权人为吉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勘查单位为吉林省水文地质调查所。上述地热勘查项目的探矿权人和勘查单位均能认真履行勘查义务,完成了最低勘查投入,能够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勘查作业,提交的年检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年检结论

1、通过检查,辖区内的7个勘查项目均持有效、合法的勘查许可证进行勘查。

27个勘查项目的探矿权人、勘查单位与勘查许可证登记事项完全一致。

37个勘查项目按时缴纳了探矿权使用费。

47个勘查项目未受到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5、未发生探矿权人持勘查许可证采矿的行为。

6、没有发现无证勘查、越界勘查、擅自转让探矿权、圈而不探等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综上,以上7个勘查项目达到了年检合格要求。

此外,吉林省前郭县深井子油页岩矿详查(一)(勘查许可证号:T22120100201039427),探矿权人:吉林省光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勘查单位:吉林省地质调查院,该项目勘查许可证已过期,项目已提交报告,未办理注销,作年检不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