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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国土局工作人员给出假证伪证
2017-03-20
问题:
信件原文

被告李万杰自2000年建楼至今没有缴纳过国土、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 国土局也没有给被告李万杰办理过国土出让.租赁手续, 国土局2000年至今也没有给被告李万杰的土地确权过,被告李万杰那里来的土地使用证。1.     被告李万杰土地使用证上的编号7位数的0000339, 一审判决书上的被告李万杰土地使用证编号也是0000339被告李万杰土地审批表上是000339国土地局指有六位数的档案,根本没有7位数档案, 还是蓝本,手写的, 还没有长岭县人民政府的公章,正规的是红本。被告李万杰自2000年建楼至今没交过国有土地租赁费。

2.     原告闫景海二间楼房的审批表编号:000335及土地登记审批表, 土地登记申请书,租赁审批表, 土地使用证、在国土局交了10年的国土使用税, 国土局以确完权、还用此楼代过款, 没有正规的土地手续,银行是不会给代款的。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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