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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保量认真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来源: 时间:2017-11-02
 

按照《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松政办明电[2015]50号),我局开展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后,我们委托招标公司进行了招投标,由吉林省金百汇测绘有限公司中标;按照《松原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确定的政府主导,国土部门牵头负责的工作原则,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松原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和《松原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登记技术方案》。土地调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截止日前,外业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内业数据正在整理中,计划年底完成全部工作任务。